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激励教学工作者的主动性、创造性,以评促建,充分发挥优秀、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一优两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主要针对在迎评促建工作中,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档案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一优两先”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和科研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如下: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对象为各学院设立的、承担教学及其相关任务的教学基层组织,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
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一线在职教学教务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各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择优推荐不超过3人;
3.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科研工作的教职工,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潜心育人,无师德师风问题。
2.有较完善的管理与运行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3.组织结构合理,重视培育教学梯队,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协作度高,工作创新度高、作用发挥充分。
4.教学活动有计划、有实效,有详细记录;定期组织教师听课、研课;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测,及时总结交流。
5.教师能高质量地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
6.教学改革与建设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秀,受同行和学生的高度认同,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能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落实学校各类教学工作通知、任务,不推诿、不延误、不遗漏;对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严格,能科学规范、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业务水平较高,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管理手段,能主动适应教学管理新要求,独立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4.在学校合格评估、专业建设、疫情防控线上教学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
5.无教学事故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三)科研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研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科研工作规范与要求,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无学术不端行为。
2.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科研活动,推动所在单位科研工作的发展。
3.以学校教职工名义在课题、论文、科研获奖、专利、产学研等方面业绩突出或在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程序
1.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按照评选文件填写申报书,由所在单位初审后,对照名额分配数量组织遴选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1.“一优两先”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聘、职称评定等的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一优两先”评选作为激发教学工作热情的重要抓手,严格流程,择优推荐。
2.已获得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本学年未在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业绩上做出突出贡献和标志性成果的,原则上不得连续申报。
3.请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综合楼203),电子版发送至QQ:25301690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7-81820229
附件:
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