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能力培养,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启动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形式
1.线上授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线上线下相结合(学院申报)
3.线下授课(学院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申请教师向课程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经各学院审核后集中提交至教务处。
2.申报材料:
(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表》
(2)《课程简介》
(3)《课程教学大纲》
以上材料(格式详见附件)需要在11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档上交教务处203,并填报《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3.各学院应对教师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课程的合理性及授课质量。
4.经教务处审核后,将通知开课教师。学生具体报名时间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设置及开设条件
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深度、广度,课程设置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程体系。
2.开课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中,须要合法、规范、严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3.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2学时,特殊情况,也可以每门课程1学分16学时,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始的公共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4.因学生时间及教室资源限制,提倡教师利用晚上或周末时间开设公共公选课,以便课程能成功开设。
四、教学管理
1.公共公选课学生报名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每门课程选修人数不得低于三十人,不得高于一百七十人。报名学生人数不足三十人的,该课程取消开设。
2.公共公选课应按照学院课程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课程标准。
附件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表》
附件二:《课程简介》
附件三:《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四:《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