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验室建设应以学校和学院的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仅限对本学院教学实验项目的申报,所有项目需以学院为申报单位统一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本着“以学生为中心、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论证充分”的原则进行申报,增强项目申报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报书。
2.申报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实验室使用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做好整体规划,考虑先进性和实用性,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情况,组织各系(室)专业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认真研讨实验室建设需求后,统筹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4.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院系负责人或者实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教务处。
5.各学院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汇总,并经过专家现场考察和论证评审,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名单后,列入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财务预算,根据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实验室建设立项方案分析、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已具备的条件、实验室环境改造及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现状及需求等。其中,经费预算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家具购置费和环境改造费等,需经过前期充分地调研和论证,确保预算下达后能够及时进入实施环节。
2.各学院在申请建设项目之前,必须充分做好论证及答辩准备工作;一旦通过评审并被批准建设,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将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内容,拖延时间;若需要局部调整(包括设备)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或主管校长批准。
3.未按期申报项目的单位,将视为无实验室建设需求。除专业认证、实验教学急需等紧急情况外,2024年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实验室建设项目。
五、报送方式
报送格式:《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另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
报送时间: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综合楼203
联系方式:刘燕,联系电话:81820229
附件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