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为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严肃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3月26日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及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检查方式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阶段 |
检查时间 |
受检单位 |
检查人员 |
学院自查 |
3月26日-4月11日 |
各二级学院 |
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 |
学院互查 |
4月12日-13日 |
各二级学院 |
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 |
学校抽查 |
4月14日-15日 |
信息工程学院 |
校专家检查组、教务处相关人员 (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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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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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三、相关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仔细研读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文件,并结合《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做好此次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及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2、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各二级学院自查比例需达到100%。学校组织专家组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3、各学院自查时应从指导教师、选题、开题报告、阶段性检查、论文查重、答辩和成绩评定、材料存档、优秀论文选拔等方面入手,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四、检查结果反馈
1、每位指导教师需按要求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表)》,自查结束后由学院统一上交至教务处220办公室。
2、自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通过研讨会等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结果,并将结果汇总反馈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学院用表)》一起,经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12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220办公室。
3、自查报告要求:
(1)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自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毕业设计(论文)中“一人一题” 原则的执行情况(共同完成的大题目设计中各成员参与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整体水平概述(选题与研究方法、知识的掌握与运用、逻辑构建、文献检索及外文翻译能力、文字处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设计(论文)学术价值等);
●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和中期检查情况;
●论文查重率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意见与措施等。
(2)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毕业设计(论文)中“一人一题” 原则的执行情况(共同完成的大题目设计中各成员参与情况);
●指导教师资格、指导学生数量及指导情况;
●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初稿提交及指导教师审核情况;
●论文查重率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下阶段安排;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4、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通报到各单位及责任个人,并记录年终考核档案。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如有疑问,请联系:081820225(李露雅)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
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4、《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5、表1《武汉工程科技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表)》
6、表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学院用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