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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教科办函〔2025〕1号

文章来源: 教务处 更新时间: 2025-04-11 11: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5】1号)给你们,各教学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各类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和相关场所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学校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台账记录。于4月30日前将实验室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楼20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820229

 

附件: 0409 鄂教科办函〔2025〕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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