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
为全面夯实校园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加强环境治安与实验室安全的工作提示》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文件规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学院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各实验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完善并落实重点场所(如危险品存放区、实验操作区等)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确保所有实验活动均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改变实验流程。同时,要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从采购、储存、使用到废弃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安全。
三、强化实验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培训内容应涵盖实验室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技能等方面。实验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各实验室应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规范等。同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
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提升实验室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各实验室应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六、规范实验室信息报告制度
各实验室在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需及时报送管理部门,以便学校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安全是实验室工作的生命线,是学校发展的基石。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