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管理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建设进度与完成质量,推动项目研究成果的凝练和总结,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将对2022年度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21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参加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2021年度立项的两年期校级教改项目,参加中期检查;2021年度立项的一年期校级教改项目,参加结项验收;
2.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题的,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具体见《2022年度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23号
1. 各项目组开展自查和总结,认真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或《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附上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于11月23号前将《中期检查表》或《结题报告书》、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4日-12月8号
2.项目所在单位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和研究计划审核各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表》或《结题报告书》,给出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意见,项目所在单位根据专家检查意见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
第三阶段:2022年12月9日-12月15号
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三、评审结果处理
1.中期检查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结题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遴选1项优秀项目,特别优秀的可遴选2项;
2.中期检查考核结果为“不通过”或结题验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所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
3.被撤销的项目,将视情况终止或追回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和各项目组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未按要求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作放弃该项目的立项建设资格,由项目管理单位给出项目建设意见,报学校审批。
3.项目在研究期间出现变更事项,或因特殊原因预延期结题需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认可,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由各项目所在单位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包含以下材料:
1.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或《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和项目所在单位各存档一份);
2.工作进展、项目成果等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结题验收项目请按照装订要求(见附件7)将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3.《202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份;
4.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6)一份;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203室),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请将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QQ254440629 ,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年度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联系人:姚伶俐 电话:81820294
附件:1.《2022年度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5.《202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6.《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
7.《校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