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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2-10-10 11:16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推动本科教育水平的提升,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双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类别和内容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教学管理专项四类。

(一)一般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我省特别是我校人才培养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一般研究项目应注重教育教学热点跟踪、校本研究,对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各环节开展针对性研究,研究成果应该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示范效益。研究内容可参考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指南》(附件1)。

(二)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专项

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面向从事大学体育教学的教师,项目应体现体育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参考《2022年度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

(三)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

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从事思政课教学的教师,研究内容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实现八个相统一”这一主题,加强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创新和课程建设水平,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希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研究中进一步深化对思政课教育教学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等一系列规律的认识,与时俱进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不断提升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科学化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学管理专项

教学管理专项主要面向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项目应结合教育部高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民办高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学校教学管理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我校教学管理建设的亮点与特色,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选题内容可参考一般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数量和限额

本年度教改项目拟立项30项,其中一般项目20项、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专项2项、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3项、教学管理专项5项。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如下限额(该限额数量为一般项目与专项项目数额之和):信息工程学院9项,人文学院10项,艺术与传媒学院8项,经济与管理学院6项,马克思主义学院5项,学校其他各单位合计5项。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从事本专科教学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能够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科级)及以上职称(职务),并有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请主持1项教改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6人(含申报者),同时要求有2名及以上我校助教职称教师参与。

5.有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及省级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本次教改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六、项目管理

1.学校教务处对项目研究实行动态管理模式,统一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单位对项目的申报、研究过程及结题验收、成果质量有监管职责,应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各教改项目的探索和实践。

2.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确定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工作调动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4.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学校将停止拨款,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5.项目建设成果主要形式:项目完成时,需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可考核的成果,项目成果需突显实效及过程推进材料积累。

6.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千元,中期检查前可报销项目总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可报销项目总经费的30%,另外30%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以校红头文件为凭进行报销,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予报销。

7.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对象从本次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产生。

七、评审办法

学校将以“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材料评审环节: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现场答辩环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进行简要介绍并接受专家质询。

八、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初审。

2.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单位负责人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9日下班前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报至教务处(综合楼203室),电子版文档统一使用doc格式,命名为:“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发至负责人邮箱。

   联系人:姚伶俐     联系电话:81820294


  附件:1.《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2.《2022年度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3.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附件2 :《2022年度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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