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我校可申报指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申报指导性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4.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有关要求
1.由教育厅科学技术处主管的科研计划项目,侧重于自然科学和软科学两大领域,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以及学生工作类的选题原则上不宜申报。
2.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
1.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各单位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
2.我校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1日。请各申请单位将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三份(科研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附申请书后,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填写,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每个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三人,每位专家填写一张专家评审表)、《汇总表》一份集中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54440629@qq.com。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按指标限额(指导性项目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项,创新团队不超过1项)择优推荐。
3.拟向省厅推荐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完毕,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ust.e21.cn/)完成网上申报(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申报账号由教务处分配),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书校章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请查看《申报者申报使用文档)》(附件1)》。
4.请项目申请人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伶俐; 电 话:027-881820294。
附件:1.《申报者申报使用文档》
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4.《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