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21】91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学校本着立德树人、服务学生的原则,现进行2021-2022学年学业清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业清理对象
2018级本科和2019级、2020级、2021级本专科在校生(不含高职扩招的学生),下发各学院未得学分达到10个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名单(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
二、学业清理工作阶段时间安排
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3日
三、学业清理的处理标准
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清理标准,应坚持相同未过学分同一处理原则。
1、学业预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学业预警,并由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2、降级: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退学预警,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三方当面共同协商,制定学习计划和签订承诺书后可采取转入低年级学习方式处理;
3、退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0学分及以上的,予以退学。
四、学业清理的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对下发的学分修读情况有疑义的,请自行打印出本人成绩单,核对本人修读情况,如有重复课程成绩等其他情况需要修改的于2022年5月5日-5月13日到综合楼203教务处赵老师处理。
2、各学院必须通知到每位学生及家长,告知学生学校学业规定、毕业条件及相关管理制度;告知家长其学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电话、纸质记录等;要求家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具书面的意见。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学生学业清理审批表》,拟定学习计划。
3、各学院应要求达到学业清理标准的学生每人填写《学生学业清理审批表》及学习计划、家长的意见书等,(达到学业预警情况的审批表由各学院留存;达到降级及退学标准的审批表交教务处留存一份,各学院留存一份)。
4、各学院对拟降级、拟退学的学生进行情况汇总,应根据每名学生的个体情况,分析学生学业未完成情况,及学生本人和家长的学习计划和要求,制定适合学生的个性化方案,并写清处理理由及依据,再上报教务处。
5、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在下发的《2021-2022学年学业清理名单》中标明对每个学生的处理意见并由学院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5月27日前上交教务处审核。
6、教务处将暂定在2022年6月3日前,组织安排召开“2021-2022学年学业清理情况汇报会”,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分团委书记、学院相关负责辅导员等参加,汇报本学院学业清理情况,拟降级或跟班试读学生、退学学生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7、学业清理的学生如需进行课程重修,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和时间申请并执行。
8、对学业清理有疑问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到教务处反馈,咨询电话027-81820225,徐老师。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