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材料要求及办理办法
1、 1.本人书面申请:个人情况简介,申请更改内容,更改原因,本人签字、申请日期及联系方式;
家长签署“本人为***父亲(母亲),知晓并同意***更改***信息”,并签字;相关学院负责老师签字盖学院公章;
2、 提供本人新/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更改信息内容,本人签字;
2.提供家长(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本人为***父亲(母亲),知晓并同意***更改***信息”,并签字。
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应有现身份证登记页和原身份证号码注销页;曾用名注销页和现用名页。
连姓带名同时变更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有学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其子女姓和名”的详细情况说明、家长本人签名,应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或者公证书。
3、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加盖公章;或者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加盖公章;
4、 4.上述1-3项所有资料作为佐证材料附后,并填写《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学信网上申请《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交纸质版1份),另需要当年入学时的“入学登记表”复印件(综合楼12楼档案室)并加盖公章,当年入学的“人像比对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综合楼1楼招生办公室)。
提 “学生录取照片“(彩色打印)从学信网上截取并加盖”招生工作处“公章;
“学生在校照片”(彩色打印)由本人提供近照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身份证照片”(彩色打印)从本人更改个人信息后的身份证原件中截取并加盖后勤保卫处公章;
并将此申请表上的同底3张彩色相片的电子档(像素480*640,JPG格式,大小10KB-40KB以内)交到教务处,将进行录取照片、现近照、国家人口库等人像比对,如比对为不通过,将不能进行信息变更;
5、 5.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发生原录取信息错误的,需找生源地地市级、省级招办等办理个人信息更改;
6、 6.民族更改的学生需提供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省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变更证明等;
不能受理的情况(如不能受理的学生材料将退回给学生本人)
1、 1.学籍信息变更只针对“在校生”进行,已毕业学生一概不予受理;
2、 2.提交时间最迟不能晚于毕业前6个月;
3 同一个人有多个身份证号码/不同姓名/户口信息,销户或更改个人信息的;
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更改;
姓名、身份证号码前后、分别更改;
身份证号码中省份更改;
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更改;
在校期间多次(第二次以上)更改身份证号码、个人姓名的;
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