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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11-02 10:11

各学院: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院字【2017】45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的学业清查工作,具体工作及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学业清查对象:全校本专科在校生不含20级新生,即2017级本科2018级本专科2019级本专科。清查成绩以2020-2021学年第学期补考后的成绩为依据。

.学业清查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2020112——1113

.学业清查的种类及标准(供参考):

1.学业预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学业预警,并由学院及时告学生家长;

2.留级或跟班试读: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退学预警,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三方当面共同协商,制定学习计划和签订承诺书后可采取转入低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两种方式处理;

3.退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0学分及以上者,予以退学。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目前截止10月底已完成本学期的补考及成绩录入工作,重修学习安排正在进行并将于12月底统一参加期末考试。因受疫情影响,考虑到学生学业成绩与实际情况有差别,本学期学业清查完成学生自查、学院核查环节。

2.2020119-13日,学生在教务系统里查询本人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的,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写清个人信息需更改成绩的科目及成绩单等,到教务处216办公室赵老师进行核实更正,逾期教务处将不再受理。

3.目前已达到各级学业清查标准的同学,各学院及时学生本人谈话了解学生学习状态,督促其完成重修、本学期期末考试等学习及考试,尤其是达到留级和退学标准的学生,必须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

4.对于达到各级学业清的同学,请告知学生,学校将于20213月进行全校学业清工作,届时学业清累计未通过学分达到学业清的相应学分数,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完成后续学业处理环节

请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学业清查工作对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组织,并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及时疏导和谈话,保证工作有序正常安全的开展。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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