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颁布的《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等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在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全校本科、专科在籍学生。
二、数据信息报送原则
1.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要求100%采集;
2.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
3.可报送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报送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的信息;
三、数据信息报送要求
1.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学信网上的信息为准,填写居民身份证信息内容;
2.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均以居民身份证信息内容为准;
3.学生本人在班级统一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本人签字;各班级辅导员核准信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安排专人据实填写《补录表》ECXEL电子表格,以班号命名,如“信工13011801班.xls”;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补录表》,全院电子表格压缩为zip格式上报;
4.信息上报时间:2019年3月5日前。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学工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