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规定,经过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受理,拟同意江玲燕等39名学生重新选择专业的申请,现将具体 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从1月4日-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1820215。
1、获批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原班级完成本学期的学习并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2、获批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在本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报到第一周内(2月25日-2月28日),到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219领取《重新选择专业流程单》,并办理宿舍调整、学费、住宿费补退等手续后,领取《重新选择专业通知单》并到转入学院、班级报到、上课。
3、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满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吻合的,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学分列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4、教务处已将各学院转出、转入学生名单下发,请各学院做好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专业辅导员,并在本学年第二学期1-4周办理重修手续。
具体名单如下: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