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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学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公示(二)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3-12 15:12

2017级学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公示(二)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规定,经过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受理,拟同意王晓康等9名学生重新选择专业的申请,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从312-316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1820215

公示期结束后,请王晓康等9名学生到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219领取《重新选择专业流程单》,并办理宿舍调整、学费、住宿费补退等手续后,领取《重新选择专业通知单》并到转入学院、班级报到、上课。

  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满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吻合的,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学分列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重修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4周,办理地点:各教学学院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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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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