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健、王艺媛两名学生取消学籍的决定
李健,男,学号2330160223,系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学生。
王艺媛,女,学号3300160129,系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学生。
李健、王艺媛两名学生, 2016年7月被我校录取,9月来校报到入学,但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未缴纳学费、未参加学校规定的任何教学活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第十条、三十条第(四)、(五)款,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17】45号)第六条、三十七条第(四)、(五)款相关规定,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予李健、王艺媛两名学生取消学籍的决定。
学生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