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校将开展重新选择专业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仅限于2016级学生(大一),按国家相关规定:普通专升本、技能高考的学生不能重新选择专业。
2、重新选择专业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重新选择专业的依据:
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院字【2014】45号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
(2)高考为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4、重新选择专业的具体流程:
12月12日-12月23日
⑴学生提出书面的重新选择专业申请,并在原学院领取《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审批表》;
(2)学生本人填表并到转出和转入学院签署意见;
(3)学生将签署后的《重新选择专业审批表》及申请书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交到教务处219室;
12月26日-30日
(4)教务处审核后,公布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
(5)获批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219领取《重新选择专业流程单》,并办理宿舍调整、学费补退等手续后,领取《重新选择专业通知单》并到转入学院报到。
5、获批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原班级完成本学期的学习并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6、获批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在本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报到时凭《重新选择专业通知单》到新班级报到上课。
7、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满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吻合的,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学分列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