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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学业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6-10-12 10:34

各学院:

学校现进行2016-2017学年学业清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业清理对象:

2013级本科和20142015级本专科在校生。

二、学业清理工作阶段时间安排:

20161012——1031

三、学业清理的处理标准及要求(严格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院字【201445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1、学业预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学业预警,并由学院及时告之学生家长;此项由各学院自行给予学生预警处理,并在《2015-2016学年度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标明处理意见。

2、降级或跟班试读: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学校给予退学预警,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三方当面共同协商,制定学习计划和签订承诺书后可采取转入低年级学习或跟班试读两种方式处理;

3、退学: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0学分及以上的,予以退学。

处理工作要求如下(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到教务处核查):

1)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在下发的《2016-2017学年度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中标明对每个学生的处理意见并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对拟降级或跟班试读的学生,认真填写《学生学业清理审批表》,拟定学习计划,必须通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出具书面的意见并签名。

3)对拟退学的学生进行上报汇总,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校务会审批。

4)各学院于20161028日前上交《2016-2017学年度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和《学生学业清理审批表》。

5)各学院通知降级及退学学生本人于111日起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降级、退学等相关手续;课程重修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从2016-2017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始办理。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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