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21】91号)、《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工院发【2025】11号)等文件要求,2025届毕业生需本人根据自身学业情况,向学校进行学业申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含扩招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文件下发(2025年5月9日)
教务处下发《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的通知》,含以下3个附件:
1.《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
2.《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汇总表》(学院汇总);
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21】91号)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工院发【2025】11号)(纸质版已发,电子版在教务处官网“规章制度”查看)。
(二)组织学习(2025年5月9日-19日)
各学院需组织2025届毕业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以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本科生学习),确保每位学生清楚学业申请的相关政策、流程及要求,知悉毕业与学位授予的标准。
(三)学分核查与申请表填写(2025年5月20日-25日)
各学院组织并帮助2025届毕业生核查个人学分完成情况,学生本人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21】91号)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工院发【2025】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照本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填写 《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表》(附件1)。
(四)申请情况汇总与上报(2025年5月26日 -30日)
各学院收集学生填写的《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表》(附件1)(除“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交教务处,其他申请表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并在《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上汇总“毕业”、“结业”、“学位”(本科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情况,于5月30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同时上报申请“不授予学位”“结业”及“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名单纸质版(学院需签字、盖章)。
(五)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办理(2025年5月30日之前)
各学院通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书、家长知情同意书、《2025届毕业生学业申请表》于5月30日前到教务处(综合楼201)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学生学分及申请类型,确保毕(结)业结论与学业申请一致;学生申请信息需本人确认,严禁代填代报。
附件:
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工院字【2021】91号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工院发【2025】11号)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